关于2016年末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送审时间的通知

 各有关部门: 

    鉴于年末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集中送审,审计任务繁重,且因年终关账对各类资金的执行期限都有规定,对审计时间要求严格,为合理安排审计任务,保证审计质量和审计时间,根据《上海理工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》对审计时限的规定,请各部门于下列日期前将送审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审计处,逾期提交的项目,年末不再安排审计,将列入2017年度审计计划。 

   1、送审金额小于1000万元,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;  

    2、送审金额大于1000万元,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。

 

审计处

2016-10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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