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理工大学于1988年设立内部审计机构,于1995年设立审计处。上海理工大学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机构,依法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、客观的监督、评价和建议,以促进学校及所属单位不断完善治理、提升办学绩效。审计处依法独立履行内部审计职责,受学校党委与行政领导,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。
审计处由校长直管,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主要对学校范围内的以下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、评价和建议: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、学校及所属单位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、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、工程项目审计、内部控制审计、重大政策跟踪与落实审计、重要项目与资金审计,以及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的其他审计。
为了适应新时代对审计工作的要求,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,学校党委于2019年11月设立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,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