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2014年内审工作关键数据总结
1、2014年,我处共审计基建修缮项目128个,涉及送审金额1.27亿元,其中包括:在审项目21个,涉及送审金额约1,978.47万元;已审结并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107个,涉及送审金额10,674.88万元,最终审定金额8,732.10万元,直接核减额1,942.78万元,平均核减率18.20%。
2、2014年,我处共参与包括田径场在内的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54次,涉及金额8700多万元;参与设备招投标334余次,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。
3、2014年,我处共完成合同项目审计108个,涉及金额2,077.96万元。
4、2014年,我处继续有序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工作,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2项,涉及审计金额9.01亿元。
5、2014年,学校新一轮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启动,我处接受组织部委托对7个职能处室和6个学院的正职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,提出相应整改意见45条。
6、完成或部分完成上级部门要求整改的项目16个。
7、起草并经校办发文颁布《上海理工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》(上理工【2014】82号)、《上海理工大学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》(上理工【2014】81号),修订《上海理工大学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文件选编》(第二版)。
(二)工作亮点
1、加强审计宣传。召开了全校性的“审计工作会议”、完成了全校性审计制度宣讲,宣扬了内部审计的职能与作用,强化了各方的审计意识、营造了更多领导、老师关注审计、重视审计的校园氛围。
2、建立长效机制。加强了基础性工作和制度建设及长效机制建设,建立并不断完善“审计联络员队伍”、完成了《上海理工大学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文件选编(第二版)》的修订和编印。
3、承担审计责任。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,向校领导提出了管理建议若干条,承担了审计处应该承担的职责。
(三)2015年工作思路
1、坚持依法审计,服务监督工作理念,充分发挥“免疫系统”职能,为校领导决策提出必要的建议,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职责;
2、依法高质量完成日常审计工作(基建、修缮、财务、专项、合同等);
3、完善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;
4、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,研究并逐步建立审计结果公开制度。